涉濫用禁區紙駕Van取酬載客 消防員被控行為失當

【on.cc東網專訊】一名消防員疑因公之便,取得出入禁區許可證後,涉駕駛GoGoVan取酬載客到位於邊境禁區的落馬洲管制站,遭入境處查問下又疑訛稱他載客是與公職有關。他現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今(20日)在粉嶺法院提訊,毋須答辯,押後到3月30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

40歲被告麥永祥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18年9月11日,身為消防處消防員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邊境禁區內,無合理辯解而作出失當行為,即透過使用分別由警務處處長及代表運輸署署長的警察向他發出之出入禁區許可證及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從事與公職無關的職務,即駕駛一輛汽車取酬接載乘客到上述位於邊境禁區的落馬洲管制站,以及虛假地向入境處助理訛稱,他載客到上址是與其消防處的公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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