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初選案還押 黃子悅向高院申保釋獲批

【on.cc東網專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高院原訟庭審理,當中有33名被告要還押候審。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今天(21日)向原訟庭申請保釋。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罷陳詞後,決定准黃保釋外出,稍後會頒判詞解釋理由。

黃子悅獲准以5萬港元現金、及其丈夫吳家倫以5萬港元作人事擔保外出。期間她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晚凌晨12時至早上7時需遵守宵禁令禁止外出,及要每日早上到將軍澳警署報到。法官亦向黃的丈夫表示,現時年輕人可能會外出「staycation」,但黃不可以這樣做。杜官亦下令黃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早前曾因穿着印有黃傘上衣聽審、而被法官趕離公眾席的蘇先生,今天又再因穿戴問題被杜麗冰法官趕離公眾席。開庭期間法官發現蘇戴着鴨舌帽旁聽,遂透過書記要求蘇出示醫生紙以證明其有需要戴帽。法官查閱醫生紙後表示需影印相關證明,但蘇稱關注自己隱私,對此有商榷。法官表明如他不容許影印醫生紙,會認為聆訊受干擾要求他離庭。蘇最終被保安人員帶離法庭。蘇在庭外稱,雖然他多次因穿戴問題被趕離法庭,但強調自己無意挑戰法庭規則,只是想摸清法庭的規矩。他又指因皮膚問題需戴帽,坦言日後會再嘗試戴帽進庭。

初選案除黃子悅外,還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及趙家賢等共46名被告,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將在明年3月4日再提訊,部分被告則會於明年1月27日及2月8日再訊。現時獲准保釋的被告共有15人,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陳志全及黃子悅。

案件編號:HCCP 675/2021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