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小巴上非禮前座女子 54歲男警長准保釋

被告林忠榕。

【星島日報報道】54歲男警長涉嫌於本年5月初,在小巴上伸手胸襲前座女子,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被告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30日。裁判官指被告原有500元保釋金額太低,認為須提高至2000元,辯方同意。最終被告准以2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表示若要進行審訊,會為事主申請屏風及特別通道。 被告林忠榕報稱任職警察,控罪指他於本年5月3日在一輛前往荃灣青山公路青龍頭方向的小巴上,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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