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景林邨法團換屆選舉襲擊主席 無業漢被判罰款3000元

【on.cc東網專訊】將軍澳景林邨舉行法團於去年10月進行換屆選舉時,有業主疑不滿選舉被安排在平日早上舉行,令多名業主未能投票,因而與法團主席及保安起衝突,事後共7人被捕。他們不認罪受審,早前被裁定共同面對的非法集結罪不成立,但是其中3人另涉傷人或普通襲擊則罪成。其中一人今(14日)在觀塘法院被判罰3000港元,另外2名還押中的被告因健康問題而未能出庭,故押後至7月4日判刑。

案中7名被告依次為吳澐駒(47歲,無業)、羅嘉銘(29 歲,無業)、莊嘉傑(28歲,地產經紀)、陳坤富(30歲,送貨員)、文嘉達(31歲,送貨員)、李永竹(30歲,無業)及蕭永康(21歲,送貨員)。7人同被控於2021年10月20日,在景林邨景林鄰里社區中心參與非法集結。吳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洪天求。陳、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梁富廉,最終吳、陳及文面對的傷人及普通襲擊罪均罪成。

辯方指出,因為懲教署收押所再次爆疫,故陳及文未能出庭。吳在上次法庭裁決後准保釋至今候懲,辯方今日求情指,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的吳之報告正面,親人亦指他有所改善,冀法庭能夠輕判。法官判刑時指,案發當日吳衝上台與法團主席「爭咪」,2人互有拉扯,及後法團主席失平衡倒地。在考慮上述案情後,認同可以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KTCC 18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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