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業主群組發誹謗言論 扒王之王創辦人遭索償

李德麟。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扒王之王飲食集團創辦人李德麟遭管理公司入稟區院,指他與另一業主於WhatsApp「淺月灣一期業主群組」中發布失實言論,破壞管理公司的聲譽,故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二人發表誹謗言論及就事件作出賠償。 原告為偉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入稟控告李德麟及何詠珊。入稟狀指,李於去年11月4度在群組中發言,包括稱「管理處有子公司供應外援人手,從中賺取大量佣金」及形容部分業主為「小圈子委員」。原告表示其言論使人認為管理公司未有盡責和不可信賴,並優待部分業主及以不合理價錢聘用與母公司有連繫的職員為臨時保安等,遂入稟控告兩名被告誹謗,亦須賠償有關損失。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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