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泳池男更衣室內偷信用卡 3男認罪判囚3年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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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盜竊集團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長達半年期間,多次在包括摩士公園、深水埗公園游泳池、大角嘴市政大樓及荔枝角公園共四個不同的公眾泳池男更衣室內,以高利貸給予的萬能鑰匙打開儲物櫃以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及後利用被盗信用卡於Apple Store 購買iPhone、Apple禮品卡、Apple Watch 等可轉售圖利的貨品及如香煙等雜貨多達66萬元。3名被捕男被告被控串謀與他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其中一名身為集團主要策劃者另被控32項盜竊罪。3人承認所有控罪,今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年零10個月至4年零4個月。 3人分別為首被告趙文輝(44歲)、次被告馮偉業(35歲)及第3被告趙堅(37歲)。辯方為聽從指示以被盗信用卡到Apple Store, 首被告趙文輝求情時指被告為賺錢求生身兼多職,3年前因母親病重故花畢所有積蓄作治療費用,母親依然不幸離世,身為盡職父親及孝順子的首被告因需照顧家人及支付兒子教育等大筆費用。辯方指首被告只是受指示買iPhone等貨物的「卒仔」,現已深感後悔及可恥,冀法官考慮案件不涉及國際元素而輕判。 被控共33項罪名的次被告馮偉業出生於中產家庭,曾被家人送往加拿大西門菲莎大學修讀生物化學系,但因父親生意失敗便停學回港工作,於2016年母親患癌離世、被未婚妻離棄及因錯信他人而欠債近90萬元。高利貸集團便提供3條百合匙予馮,並被痛打及威迫馮使用百合匙來開公眾泳池更衣室內儲物櫃以偷信用卡。辯方指案件不涉及國際元素,馮並非集團主腦亦沒有精密部署,故冀法官輕判。馮於警誡下指通常若以6000元賣出以被盗信用卡購買的iPhone ,馮會分得4000元,餘下2000元則由第三被告及他人瓜分。 辯方為第三被告趙堅求情時指,曾任職售貨員的被告只想收入穩定及賺取更多金錢,事件沒有精心策劃,亦希望在監獄學到一門技藝以助日後就業。 張潔宜暫委法官指考慮被盗信用卡達33張,涉案金額高達66萬元,犯案期間長達半年,故屬嚴重罪行。而所得的iPhone、Apple Watch等物品最後均交給次被告馮偉業,馮亦保留大部分收益,故張官認為即使他不是集團主腦亦是主要策劃者,故判處4年零4個月監禁,而首被告趙文輝被判監禁4年,考慮第3被告趙堅提供其他被告資料方便警察查案,最終判其監禁3年零10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6:50 更新時間: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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