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竊學校四人提堂 被捕者住所搜獲疑涉港獨物品

裁判官錢禮問案件是否牽涉《香港國安法》,控方確認國安處人員正在跟進調查是否牽涉其他控罪。(港台圖片)

組織「光城者」4名成員前日清晨涉嫌爆竊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被保安發現後報警,其後被捕。警方隨後在被捕人士住所內搜獲涉及港獨的物品,懷疑違反《香港國安法》,再拘捕多另外3名「光城者」成員。涉嫌爆竊的4人被控爆竊罪,案件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19歲男學生被捕時流鼻血,目前留院治療,缺席聆訊,獲准押後至下周三再訊。其餘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檢查被告手機及相關物品。 裁判官錢禮問案件是否牽涉《香港國安法》,控方確認國安處人員正在跟進調查是否牽涉其他控罪。裁判官批准案中3人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1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須遵守宵禁令。 4名被告依次為賴俊羲、阮嘉謙、陳政騫及蔡永傑,4人同被控於前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在該處偷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