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迷姦水迷暈非禮相識10載朋友 22歲男還押4月再訊

事發於新界黃屋村一間屋內。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2歲青年涉嫌去年5月帶一名相識10載的女性朋友到某新界村屋後以迷姦水迷暈及非禮。青年被控使用迷姦水及非禮兩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出保釋申請被拒,裁判官指案件繼續按原定日期把案押後至4月12日再訊,被告期間需還押候訊,同時亦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 報稱任職客戶服務主任的22歲被告蘇梓俊被控一項為了犯可公訴的罪行而使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蘇於2018年5月25日,在新界黃屋村一間屋內非法導致Y服用迷姦水後非禮Y。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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