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了」清理路障女子 16歲學生擬認傷人 暴動罪獲撤控

當日女子清理路障遭人「私了」。資料圖片
當日女子清理路障遭人「私了」。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示威者於去年5月發起遊行,抗議港府推行《國安法》。當日1名中年女子在天后清理路障時,遭示威者「私了」。涉案一名16歲學生被控傷人及暴動罪,辯方今在區域法院透露,被告擬承認傷人罪,暴動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在法庭存檔。案件將在3月24日正式答辯,期間被告准繼續擔保。

被告黃顥賢被控在去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非法及惡意傷害X,及於同地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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