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太子及旺角站衝突 29歲接待員被判監3個月
【on.cc東網專訊】2019年8月31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子站及旺角站內懷疑施襲,又毀壞站內設施。其中兩名男子被指帶着雷射筆等物品參與其中,因而被捕及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中1人認罪,今(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判官林子康判處監禁3個月。裁判官指本案控罪嚴重,監禁是唯一選擇,但認同被告行為與過往良好品格相違背,並就案件有延誤給予酌情扣減。
被告蔡朗賢(29歲,接待員),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油麻地港鐵站月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報告正面,被告當時得悉現場有很多年青示威者,感擔心故到現場勸他們離開。辯方又指被告有良好工作,且要照顧患癌母親,望裁判官輕判,讓他早日重投社會;裁判官接納事件對被告留下重大污點,被告選擇了用錯誤及違法方式表達對社會的關注。官亦認同被告當日的衣着與其他一般示威者不同,並沒有刻意隱藏身份,且信納他沒有意圖使用涉案雷射筆等。官最終採納監禁6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認罪及案件延誤,減刑至監禁3個月。
據案情指,當晚有人在港九示威,入夜後有示威者到港鐵站聚集滋擾,之後執法人員驅散,終截獲被告,當時被告帶有背囊,內藏涉案3枝雷射筆,另有黃頭盔、眼罩等。同案另一被告馬俊仁(27歲,售貨員),早前則否認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庭排期在12月6日開審,預計審期2天。
案件編號:KCCC 14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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