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無屍兇案」開審 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控謀殺情婦

秦嘉儀人間蒸發多日。右為被告陳文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嫌殺害情婦後毀屍滅跡,死者屍體一直未能找回。前董事被控一項謀殺罪,指控他於或約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死者秦嘉儀。案件今在高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 死者秦嘉儀於2011年10月5日下午返回牛頭角淘大花園寓所後便「人間蒸發」,之後亦一直未有發現其屍體。控方透露,秦曾與港人結婚,並於2006年來港,後與丈夫離異。而被告陳文深(45歲)則於2007年與在夜總會工作的秦相識,約2008年發展親密關係。 控方指秦於或約於2011年10月6日被殺,而根據八達通記錄,被告曾於同日晚上到附近店鋪購買大型真空袋、除臭劑、手套、一盒螺絲批工具及四卷保鮮紙等,再折涉案的寓所。翌日,閉路電視拍得被告再帶同膠袋及尼龍袋到訪女友寓所,離開時又用手推車運載一個尼龍袋,控方指出被告是藉此棄置死者屍體。 至案發後三天(即10月9日),控方指被告立即找來裝修工人清理及裝修涉案單位,兩日單位內所有秦的個人物品、傢具等都已被清空;而9日當天被告亦曾洗車。 控方指被告其後繼續製造假象,向秦的朋友稱他已跟秦分手、隱瞞到過秦的寓所、又指自己最後一次見秦是10月3日;而秦的好友及心理醫生分別於11日及12日兩天收到由秦的電話發送的訊息,稱自己需要休息,將返內地一段時間,控方均指被告當時已持有秦的手機,營造出秦仍然在生的假象;甚至被告曾以公司電話致電女方手機,惟他每次致電秦時,公司的自動錄音系統都錄得背景中有電話響,控方指被告仍是在製造假象。 於2012年來港就死者失蹤而報警的死者哥哥秦群供稱,妹妹於17歲離家,他一年後才知道她到了深圳工作,後得悉她約於2006年與一姓潘的港人結婚後到香港定居,惟來港一年多後便離婚。而妹妹曾於2011年6月份回四川老家約20天,期間透露過她與被告為男女朋友關係。秦群又形容妹妹性情較暴躁、易發脾氣,與她的關係一般般;又指知道妹妹有酗酒問題,指其飲酒後若遇刺激她的事她會易發脾氣,甚至妹妹曾飲酒後與他動手。秦群亦透露曾聽妻子轉告妹妹說曾因飲酒後在公共場所打被告而在香港被起訴,後被判守行為。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7:00 更新時間: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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