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井29隻寵物遭高空擲下案罪證確鑿 律政司放生被告不起訴

多具動物屍體被愛協人員用透明袋包裹。
多具動物屍體被愛協人員用透明袋包裹。

深井青山公路青龍頭段100號豪景花園,於今年情人節(2月14日)發生駭人動物兇案,有29隻動物被人由高處拋下,至少15隻動物死亡,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當時拘捕了2名涉案男子。但事隔近7個月,警方今(2日)表示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有議員批評該案「罪證確鑿」,但律政司「眼白白放生殘殺動物的人」,難熄民憤。

在本年2月17日,警方於荃灣區拘捕一名姓葉(49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翌日又有一名報稱從事網上買賣的36歲姓蔡男子到警署自首,之後被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當時警方估計動物均是自家飼養,而牠們被擲下前不曾受到殘酷對待,仍在調查涉案人士的犯案動機。今日警方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警方已完成調查,在考慮證據後,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

議員鄺俊宇表示,他對律政司針對此事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認為該案罪證確鑿,警方當時亦高調作出拘捕行動,涉事人明顯牴觸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律政司卻不提告,預計社會對此事的反映會十分直接,若律政司不公開解釋不提告的原因及向公眾難釋,相信難熄民憤。

他又指,此案沒有任何政治意味,雖現行法律就該類案件的調查權力有所限制,但並沒有影響警方的執法行動,律政司明顯是「可以做但唔去做」,批評「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坦言,對事件只能表示「遺憾」。他解釋,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罪需循簡易程序罪行審理,要在半年內提告,有可能是由於律政司認為案件的證據不足,勝算不高而放棄,惟他批評「人證可能無,但物證點都有。再者,案件是否可以定罪亦不是由你(律政司)決定、是由法官決定。」

麥又指,律政司的責任「不是一定要將疑犯收監,而是要彰顯公義,而唔提告只會令公眾連公義被彰顯的可能性都見唔到」。他認為,律政司不提告的決定,不但無法還離世的動物一個清白,疑犯亦將永遠被外界視為「兇手」,亦影響公眾對檢控機關的看法,是「三輸」的行為,促律政司嚴促跟進事件。

事發在本年2月14日,有人在上址對開山坡發現大量懷疑動物屍體,當中包括11隻寵物鼠、1隻雀鳥、1隻貓及2隻兔子,另有5隻貓及5隻寵物鼠在現場一帶重傷奄奄一息。至15日,再有保安員在屋苑多處尋獲3隻與案有關的英國短毛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