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修訂主板部分上市要求 定位更貼近海外主要市場

港交所檢討創業板,主板部分上市要求亦有修訂;為保持主板獨特性,以及符合香港最高市場標準的較大型公司的市場定位,建議將主板上市最低市值由2億元調高至5億元,定位更貼近紐約交易所及新交所等海外主要市場。 港交所建議主板最低公眾持股市值,由5000萬元上調至1.25億元,公眾持股比例最少25%。 交易所建議加長上市後禁售期,控股股東首年不得售股,第2年可售股但須保留控制權。港交所說,就是否加長控股股東禁售期規定,以配合創業板相應建議,徵詢市場意見。 港交所說,主板方案應獨立考慮,毋須取決於創業板方案諮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