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澳洲延長港人簽證逗留期限 提供永久居留途徑

《港區國安法》已在香港生效。
《港區國安法》已在香港生效。

澳洲政府周四(9日)更新對香港的旅遊警示,指香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法例解釋空間廣泛,澳洲公民「可能被遞解出境,或可能被轉交到中國內地,在內地法律下面臨起訴」。當局呼籲國民重新考慮在香港逗留的計劃,而澳洲對港旅遊警示仍維持在最高的第四級「不要前往」(Do not travel)。澳洲總理莫里森同日宣布,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並將延長部分學生或工作簽證逗留期限至5年。

莫里森周四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將讓來自香港、目前身在澳洲的臨時簽證持有人可以再多留澳洲5年,並為未來的申請者提供在當地永久居留的途徑。其中,現在或未來的香港留學生在當地完成學業後,可以獲得為期5年的畢業生簽證;而已畢業的畢業生簽證持有人從現在起,另可獲得5年的逗留期限;符合澳洲技術短缺要求的港人,亦可以申請為期5年的臨時技術簽證。簽證期滿後,部分人有機會獲得永久居留權。

莫里森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意味全球多國政府對有關情況的根本改變,因應香港的變化,可能有港人帶同一直在香港經營的生意、技術等,尋求移居到其他地方。他稱正計劃推出新安排,吸引港人在當地讀書及工作、港企遷到當地經營,料不至於有大量港人湧入該國。署理移民部長塔吉(Alan Tudge)則稱,希望吸納香港資訊科技等領域的人才。

目前約有1萬名港人,在澳洲持有學生和臨時工作簽證。其中澳洲畢業生工作簽證分2種,逗留期限分別為1年半及2至4年;而臨時技術短缺簽證亦分短期和中長期,逗留期限為2至4年。

澳洲更新版的旅遊警示指,《港區國安法》的涵蓋程度與執法情況仍未清楚,國民有可能因「模糊定義的國家安全理由」而面臨被扣留的更高風險,亦有可能在無意間觸犯法律,又提醒有關法律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警示呼籲,如果國民對《港區國安法》有憂慮,應重新考慮是否有需要在香港逗留。

澳洲政府對港的原有旅遊警示中,亦有提及香港的示威活動持續,示威者與警察、反對者及犯罪分子或會出現暴力衝突;警方亦曾於旅遊旺區及室內等地使用催淚氣體、實彈、橡膠子彈及胡椒噴霧等,而道路及公共交通亦時有受阻。警示呼籲國民留意網上資訊,避免前往出現示威的地區。

此外,澳洲政府於周二(7日)亦更新對中國的旅遊警示,提醒國民指有外國人因為「危害國家安全」而被中方拘留,澳洲人在華也可能面臨任意拘留的危險。澳洲對華的旅遊警示亦維持為「不要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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