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港府暫停與德國移交逃犯 擱置港法協定生效

【on.cc東網專訊】港府宣布,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已於今日(12日)分別向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及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以及擱置正待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移交被控告或被定罪人士的協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德國及法國都訂立了相關法例,但卻以《港區國安法》等事項為藉口,分別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和暫停批准與香港的有關協定,公然干涉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港府對此堅決反對。

發言人續指,德方及法方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了香港特區分別與德國及法國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故港府按中央指示,暫停履行港德移交逃犯協定及擱置港法移交逃犯協定。

香港分別於2006年5月及2017年5月,與德國及法國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其中,港德移交逃犯協定已於2009年4月生效,而港法移交逃犯協定則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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