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紅藍綠》再被通訊局警告 無讓警方回應批評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去年四集的節目,評論警方處理示威事件的手法,具損害性批評、言論或會影響警方的聲譽,但沒有證據顯示港台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及時回應,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 被投訴的《左右紅藍綠》在去年9月至11月,有四集節目分別評論警方在去年8月31日太子站執法行動,以及10月1日在荃灣開槍事件等。投訴指,四集的主持人評論警方執法行動時言論有欠持平、屬一面之詞、以偏概全,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通訊局認為,港台沒有給予適當的機會讓警方及時回應,亦未有就四集討論的特定事件,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違反通訊局的《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 根據資料,四集被投訴的節目分別由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前策劃幹事于愷絹、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副會長余美雲,以及民陣人權組召集人黎恩灝主持。 港台機構傳訊總監伍曼儀回應查詢表示,知悉有關裁決,節目已從網站移除。今年7月底開始,此節目時段已有其他節目取代。 通訊局今年4月亦曾經裁定《左右紅藍綠》的其中一集,歪曲事實、煽動仇恨等,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