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稱特首有權無限次延選舉 陳淑莊:違法例原意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立法會條例》有推遲選舉的安排,法理上特首有權無限次使用押後選舉14日。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認為,如果這樣做,違反法例原意。 陳淑莊說,《立法會條例》和《區議會條例》當中,均訂明大選的日子需要於屆尾前15至60日舉行,她說應整體看條文,條文本身想有一個押後限期,讓大家有預算,看不到湯家驊的說法成立。 陳淑莊表示,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曾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了解,假設需另訂新的選舉日子是需要修例,需立法會通過,押後選舉會帶來很多問題,政府要思考。 對於境外或網上投票、延長投票時間、安排不同年齡選民分批投票等做法,陳淑莊說,境外投票在操作上相當困難,因為香港選民有兩個要求,一是永久居民,第二是需在香港有經常居住地址,若果未能符合相關條件,根本不是選民。而如果境外投票,應包含所有香港以外的人士,不應遷就某一地方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