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認為司法覆核裁決令享用丁權受相當程度限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庭提出用丁權換地或向政府申請在公用地方建丁屋,不屬於合法傳統權益,因此不受《基本法》保障,由於這部分不受《基本法》保護,原居民無權去堅持政府繼續或優化這種政策,他相信丁權的享用會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 他又說,法官現時給予雙方21日時間,重新提出一些判詞未有完全解決的問題。他期望特區政府把握機會,提出行使實質政策時遇到的問題,以便法官提出詳盡指引。 對於申請覆核的一方提出上訴,湯家驊表示,不便公開討論上訴成功率,但他留意到法官的裁決是建基於審訊期間證人的看法及事實判斷,但上訴庭一般只會處理法理上的論據,從這個角度看,他相信上訴的空間不會太大。 至於今次裁決會否對其他套丁案有啟示,湯家驊表表示,今次法官是提出《基本法》保障的權益是甚麼,而2015年的一宗套丁案涉及欺詐成份,與丁權是否受《基本法》保護是有一定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