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修例失敗 港府無權要求被扣內地人士引渡回港

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相信有關人士是觸犯內地的非法入境罪,既然是在內地犯法,就應該在內地受審和服刑,完成服刑後才由內地部門決定是否將他們移送回港,由於去年修訂《逃犯條例》失敗,特區政府無權要求內地將有關人士引渡回港。 湯家驊又說,據他了解,有關人士大部份都不是觸犯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即使其中一、兩人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但看不到有關案件符合《港區國安法》第55條規定的3種特定情況,認為由內地部門執行國安法並進行檢控的機會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