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擬優化退市機制 新增市值退市指標

滬深交易所就修訂股票上市規則及退市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以完善退市機制及資本市場功能。 簡化退市流程方面包括,滬深交易所擬將退市整理期交易時限,縮減一半至15個交易日;擬取消暫停上市及恢復上市環節,明確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 退市指標亦有完善,用組合類財務指標代替單一財務指標。另外,新增市值退市指標,亦即「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市總市值均低於3億元人民幣」,新規例發布實施滿6個月後實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強調,優化退市標準,財務類指標交叉適用,加快出清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僵屍企業。同時設立風險警示板塊,強化「買者自負」風險意識,遏制過度投機炒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