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以公共衛生為由 駁回六四燭光晚會上訴

澳門終審法院駁回民主發展聯委會在六四舉辦燭光晚會的上訴,指警方在疫情下參考衛生當局的專業意見,為防止疫情傳播和再次爆發,不容許舉行集會的決定無可指責。 終審法院頒布共32頁的判詞指,上訴人向警方預計集會約有300人參與、歷時5小時。合議庭認為疫情有再次爆發的風險,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利益比上訴人主張的集會權更突出和重要,亦值得政府和整個社會特別考量。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區錦新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牽強,將紀念六四集會目的,講成人群聚集,但承認在疫情下即使裁決不合理亦會接受。區錦新表示,將於六四當晚8時至10時同一時段,改在室內舉行晚會,以網上直播,讓公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