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罰則條文本周四起生效

衞生署表示,有關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的罰則條文於本周四起生效,如屬違法經營,一經定罪最高可處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3年。 署方指出,有關條例是為註冊醫生和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處所,提供新的規管制度。政府正根據私營醫療機構類型的風險分階段實施。 截至本月24日,全港共有244間持牌日間醫療中心,包括148間持有正式牌照,96間持有暫准牌照。 衞生署已設立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載列持有有效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的私營醫療機構資料,供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