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不接受通訊局裁決 質疑「盛裝食炸雞就不可?」

無綫表明會續做類似手法。

【星島日報報道】無綫在電視城開2015年周年報告股東大會後,就通訊局昨裁定去年底的《萬千星輝頒獎禮》上食炸雞,無綫涉違守則被罰款15 萬元及考慮採司法覆核。無綫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李寶安指,他對通訊局向無綫感遺憾的回應,同樣感到遺憾,通訊局對間接廣告不能與時並進執法,無綫不能接受昨天裁決,植入式廣告是收入一部分,日後不會刻意違規,但無綫會續做類似手法。 對頒獎禮盛裝食炸雞,與台慶食Pizza 裁決結果有不同,後者不違廣告守則,無綫助理總經理陳樹鴻批評,兩個節目藝員都是盛裝出席,「是否著T恤食pizza 就得,是否盛裝食炸雞就不可?是否連穿什麼衣服都要管?」而且不同埸合上,曾向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反映規管標準問題,反而通訊局多年無回應。 另外,李寶安指,無綫黃金時段收視徘徊逾20 點很穩定,之前個多月收視上落只2-3點,無綫與ViuTV有各自觀眾,是各有各做,雙方觀眾群不見重疊,「新經營者可拎到少量觀眾群,都是好事。」他不評論ViuTV節目,但對觀眾網民的批評,他指,愈多人批評,無綫愈重視,希望可衷心改變質素,更多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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