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運信稱倘通過新例 通報虐待事件人士不需負刑責

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的案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已就改革相關法例進行諮詢,認真對待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意見。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已完成相關諮詢報告,正等待提交政府考慮。 熊運信說,虐兒個案的受害兒童或許沒有足夠能力表達誰是施襲者,以致檢控有困難,因此同一屋簷下的照顧者有責任舉報事件,例如傭工。他說,舉報的定義並非等於要立即報警,但至少要因應兒童的不尋常傷勢,向兒童的父母匯報,又或者諮詢社署等機構或通報其他家人。如果通過新的《沒有保護罪》,有關人士一旦通報了事件,就沒有刑事責任。 熊運信說,在法律上,老師亦有對學生的照顧責任,因應兒童有嚴重身體受傷,老師只要與校長或社工商討是否需要跟進,在新的《沒有保護罪》之下,有關老師亦不會有刑責。 被問到有關罪行是否涵蓋社工,他說理論上是可以,但他表示現時教育局、醫管局和社署都有提供指引予前線工作人員,如果有懷疑的虐兒個案應該要做些甚麼。他強調法律是道德底線,老師或社工見到兒童或長者有不尋常傷勢,理論上都要跟進,因此認為即使有新法例,亦並非賦予他們的額外法律責任。 熊運信相信,鄰居不會墮入法網,因為在香港法制下,一個人沒有正面的法律責任要舉報或制止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不過,在道德上,鄰居應否做一些事情,就要交由外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