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稱已通知新西蘭駐港總領館暫停移交逃犯等兩項協定

特區政府表示,今日已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通知新西蘭駐香港總領事館,暫停履行與新西蘭政府的移交逃犯協定,以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特區政府提到,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新西蘭亦有相關法例及執行機制,例如《情報及保安法》及《1961年罪行法》,但卻以《港區國安法》為借口,單方面暫停與本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質疑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予以強烈反對。 特區政府批評,新西蘭政府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嚴重損害雙方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又認為暫停有關運作後,本港仍具備完備的司法互助及移交逃犯合作機制,繼續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