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冀參考「保就業」計劃 提早於年底前實施增加產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留意到立法會在本周的會議,一口氣通過6條法例,她希望立法會在7月中暑假休會前能完成其他立法工作,其中一項好關心的是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增加到14星期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在社交專頁表示,施政報告提出延長產假,並由政府承擔額外 4星期產假的薪酬,以36822元為上限。她說,知悉部份議員、勞工和婦女團體向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提出兩個訴求,一是提高由政府支付的薪酬上限,讓較高薪的婦女可全額受惠;二是盡快落實14周產假的措施,而非原定的明年底才生效。她表示,已同意局長應作出正面回應,勞福局稍後會正式知會立法會就提高金額上限須對草案作出的政府修訂,但在執行時間上,可以率先透露的是局方應盡量參考近日推行「保就業」計劃的經驗,爭取提早一年,即今年底前生效。 她又說,作為香港首位女性行政長官,很高興能在任內推動婦女的發展和權益,在向每位將為人母的女士送上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