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本港與內地法制不同 看不到若守法有甚麼需擔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她一直主張香港年輕人要多些往大灣區發展,但港人看到內地標榜的陽光司法下,「12港人案」家屬至今未能見到在囚家人,委託律師亦被取消律師資格,如何說服港人對內地的司法制度有信心。林鄭月娥回應,12名港人在香港涉嫌違反非常嚴重罪行,是畏罪潛逃,甚至是有組織性地畏罪潛逃,有關個案仍在司法階段,不會詳細評論。 林鄭月娥說,每個地方司法制度有所不同,否則就毋須說「一國兩制」。她說,香港實行《普通法》,與內地的法制不同,每人也要知道身處地方的司法制度如何,強調如果是守法的人,看不到有甚麼需要擔心。 林鄭月娥指,到大灣區發展是香港市民的個人意願,特區政府沒有能力強迫港人前往大灣區發展,但有不少香港企業和市民看到大灣區的契機,比政府走得更快。她說,早於政府有任何規劃綱要和大灣區專員辦事處時,有港人已經在大灣區的內地城市發展,稍後政府或安排他們交代發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