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正處理梁振英接受非牟利公司委任做董事個案

有報道指,卸任兩個多月的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出任兩間名稱與「一帶一路」以及大灣區有關的公司董事,但「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並無公布有無批准他出任董事。 特首辦回應查詢時說,在3年管制期內,前任行政長官如接受無論是中央或特區政府、慈善、學術或其他非牟利機構,以及非商業性質的地區或國際組織的委任,不論受薪與否,都必須通知政府。 特首辦說,梁振英於前日通知政府,他於上月底接受2間香港非牟利公司的委任出任董事,根據梁振英提供的資料,該兩間香港公司為沒有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政府正處理該宗個案。 另外,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的網頁顯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出任該系的客席教授。特首辦說,「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至今仍未收到曾俊華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政治委任官員如欲在離職後1年內展開任何工作,必須事前徵詢委員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