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促外國政府組織勿就修訂《逃犯條例》人云亦云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就《逃犯條例》修訂成立的法案委員會,日前未能選出主席,她感到非常失望及遺憾。她說,只是選主席這麼簡單的事,在兩小時內未能完成,她留意到有建制派議員已表達不滿,希望本月底的會議,可順利選出正副主席。 林鄭月娥說,各國政府都有國際責任改善整體治安,重申特區政府提出的修訂,在人權及程序保障上,與國際標準沒有甚麼分別,外國政府及組織應看清楚有關修訂內容,不能「人云亦云」。 她又說,不會接受就修訂設立「日落條款」,認為並不可行,強調今次不只處理台灣嫌疑殺人案,是希望可改善香港這方面的法律基礎。 林鄭月娥提到,一些反對人士說來說去,總之涉及內地就不行;甚至有人認為修例內容沒有問題,只要剔除移交內地這因素就可。她認為,這種說法非常有偏見,背後是有些目的,若社會繼續這樣下去,可能有些人所做的事,會令一國兩制難以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