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堯等被控七一入立會大樓 12月再訊

王宗堯等被控七一入立會大樓 12月再訊

【Now新聞台】立法會大樓7月1日被衝擊,兩名男子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再審理。

次被告41歲的藝人王宗堯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同案首被告是30歲姓馬的男子,是網媒熱血時報的記者。二人獲准以2000元保釋,毋須遵守宵禁令,但要交出旅遊證件,其間不得離開香港,而王宗堯在有需要時則可以向法庭申請離港。

他們被控於今年7月1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規限任何人進入會議廳範圍的指示。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與另一宗同樣涉及7月1日進入會議廳範圍的案件同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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