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津貼試行計劃6月底推出 輪候公屋逾三年、無領綜援等人士可申請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房屋署署長王天予出席記者會時表示,行政長官在2020年1月公布政府推出為期三年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過三年但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合資格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計劃將由房署負責執行,並於6月底推出計劃。 她指出計劃目的紓緩基層面對的生活困難,強調為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領取後不一定要用作交租,亦不會要求申請者提供租金收據作證明文件,署方將於6月底向已輪候公屋逾三年的公屋申請者發出通知書及申領表格,料將發出9萬份申請表。 她指出,為令合資格人士可更早領取津貼,會盡量簡化申請手續,包括是在申領表上預先列印申請者編號、家庭成員姓名等,申請人在收到申領表後只需填寫簡單資料,並申報符合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之後交回申請即可。她指出署方會盡快處理,估計6月底一次過寄出9萬份申請表後,需同時處理大量申請,初步預測計劃開始數月可能需要大約一至三個月處理申請,隨後希望處理時間可以縮減。她又強調即使申請人遞表後該月仍未能處理到,首次發放津貼亦會發放應得但未收到的津貼。 她又提醒申請者,填寫表格時所有事項須為真確,如家庭狀況有變,例如家庭人數有增減或入息超過限額等,應盡早通知房署。(el/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