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認叻」胸襲女生1年感化令 官:已不是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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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理大三年級學生於去年8月偕友人到網吧消遣,向同行一名男同學「認叻」,繼而對女事主施予「胸襲」,該男同學其後亦向女事主作出「胸襲」。有樣學樣的男同學早前承受一項猥褻侵犯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辯方律師呈上11封分別由被告家人、朋友、女朋友等人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陳裕恒(21歲)樂於助人及關心家人,閒時亦會做兼職幫補家計。被告老師指被告有善心,會主動協助老師製造教材。而被告女友則指與被告關係穩定,認為被告懂得尊重女性。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於本案中是「有樣學樣」,其後亦協助控方擔任證人指證另一被告,間接令另一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又指被告已不是小朋友,不應令家人感到失望,認為被告只要肯改過仍然有很大前途。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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