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威郵寄工作報告疑涉批評政府遭拒 郵政:內容需經審批

甘乃威工作報告內容問題「不獲批核」。FB圖

【星島日報報道】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表示,7月7日向郵政署申請以郵政通函寄出8000份今年1至6月份的工作報告,但遭到郵政局以因工作報告內容問題「不獲批核」。他質疑是因報告內容批評政府,斥責是製造寒蟬效應。郵政局回覆表示,根據投寄條款,寄件人必須把樣本送交指定的郵政局審批,任何人不得投寄任何違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永久形式誹謗或香港郵政認為不恰當的文字、圖片或其他物品東西,香港郵政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甘乃威表示,他得到郵局回覆指,不是因為印刷規格尺寸問題,而是因為工作報告內容的問題,只表示依據郵政條例是不需要就「不獲批核」作出解釋。甘乃威指出,工作報告內容全部是今年首6個月的區議員工作,包括在區議會內的發言內容及地區工作的紀錄,自己從政20多年來從來沒有被郵政署拒絕郵寄工作報告,認為是因應國安法實施後封殺議員郵寄工作報告。他批評郵政署拒對公民的言論自由,及通訊自由的嚴重打壓,也是剝奪市民的公民權利。 郵局指,於署方的「通函郵寄服務」的「投寄條款及須知」的3.8 條款列明,寄件人必須把樣本送交指定的郵局審批,任何人不得投寄任何違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永久形式誹謗或香港郵政認為不恰當的文字、圖片或其他物品東西。在決定申請人遞交的樣本是否符合本條款規定一事上,香港郵政的決定為最終決定。郵政將不會就有關決定提供任何解釋的理由。 郵局又指,服務需要經網上申請,申請人於提交申請前須閱覽及確認接受上述條款,按下「接受」㧡鈕,才能經網上遞交申請讓郵政署開始考慮審批。另外,郵政補充,署方一直有審批通函郵件,所有申請均根據以上準則審批。過去一年,署方拒絕通函申請共超過1200份。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