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料人大3月內釋法規定 BNO 入籍英國者不享本港投票權等
<匯港通訊> 《無線電視》(TVB)昨報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3月內,會就《國籍法》第二次釋法,規定透過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入籍英國的人士,不能享有香港投票、居留權及福利。
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1996年就《國籍法》在香港實施問題的解釋中,第二條提到包括持有 BNO 的所有香港中國公民,1997年7月1日起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
田飛龍稱,BNO 已不是旅行證件,部分條文已失效,需要再度解釋,如果仍透過 BNO 成功入籍英國,相關人士是否不再享有香港永久居留、投票以及福利權,他認為釋法後特區政府亦須相應修改涉及本地選舉、公務員以及社會福利的法律。
田飛龍說:「如果(首月申請)數量達到兩至三萬人,我覺得就是測試到警戒水位的數字,如果透過BNO 成了英國公民,仍然按照香港永久居民去投票,去選人,如果這部分 BNO 有數十萬人,你認為香港『愛國者治港』,不會受到嚴重威脅和挑戰嗎?這個是『英國人治港』。」 (BC)
#B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