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03年倒戈 辭行會職務

【本報訊】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大批市民上街遊行抗議,早於二○○三年,政府打算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曾引發五十萬人上街遊行。時任自由黨主席及行政會議成員的田北俊當年倒戈相向,要求政府押後將廿三條立法的草案提交予立法會恢復二讀,最終更辭任行會成員一職,而政府亦擱置立法至今。

立23條唔夠票 無限期擱置

政府於二○○二年九月提出就廿三條立法,隨即惹來市民反對,但政府未有撤回草案。至翌年七月一日,市民上街反對修例,參與人數多達五十萬人,遠超政府預期,終迫使政府在數天後讓步,並提出三項修例建議。

當年身兼行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的田北俊,一直與政府意見不一,要求政府答應押後立法。政府提出修例後,田亦曾表明會按行會決定投票。時任特首董建華當時以為有足夠票數支持立法,但其後田單方面對外公布辭去行會成員職務,其所屬的自由黨亦發聲明,要求押後審議,最終令董措手不及,並在召開行會特別會議後,宣布把草案押後恢復二讀,並沒有設下立法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