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建議房署加強監察遊樂及健體設施保養維修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房屋署在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保養及維修,過程超過半年,認為情況不理想。(李俊傑攝)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房屋署在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保養及維修,過程超過半年,認為情況不理想。

調查發現,在2017年至去年的個別個案,於房署人員發現設施損壞後超過30日,才要求承辦商檢查,而在涉及已拆售物業屋邨個案,房署諮詢居民及持份者及商討過程達數月,導致設施損逾半年仍未完成維修。

申訴專員趙慧賢建議,房署應就管理人員視察、發檢查單,以及諮詢已拆售物業屋邨其他業主,訂立合理時限,又建議加強監察維修工程,考慮將發現設施損壞日期及程序完成日期,紀錄在電腦系統,以及檢討對承辦商監管制度等。

公署引述房署回覆表示大致接受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