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機電署對升降機等安全巡查成效存疑促改善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機電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的監管有6項不足之處。(陳曉慶攝)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兩份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機電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的監管有6項不足之處,公署向機電署提出合共11項改善建議。

報告指出,機電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巡查機制成效存疑,巡查欠缺針對性,而在巡查前先聯絡承辦商的做法亦削弱巡查阻嚇力。

報告表示,機電署有需要提升檢驗工作監管,指署方過往未有積極抽查定期檢驗後的照片,同時對部份涉嫌違紀個案,未有完善跟進。對於一些工程人員「超額」保養,即一日內處理超過6部升降機或自動梯保養工作的監管不足,容許「先超額、後報告」的監管方式過於被動。

公署建議,就「超額」保養的情況,署方應先要求承辦商提交工作日程及「超額」原因,針對超額報告較多的承辦商加強規管及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