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刀刺何君堯囚九年 官指政見不同不是襲擊藉口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前年以刀刺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罪。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是一宗可怕的襲擊,即使雙方政見不同都不是襲擊的藉口,判被告入獄九年。

31歲被告董栢輝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案情指他於前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有意圖而傷害當時正擺街站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導致何君堯的左胸有2厘米刀傷。他亦承認一項傷人罪,指他於同時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何君堯的保鑣張英才。

辯方在庭上呈上多宗案例,包括前年10月,一名24歲男子在大埔墟港鐵站外,用刀刺傷派傳單的青年,令青年腸臟溢出,留醫一個月。案中被告同樣承認有意圖而傷人,被判囚6年4個月。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案件是一宗無理智、可怕的襲擊,認為在香港這個文明社會不能容忍,即使施襲者同和遇襲者的政見不同,都不是襲擊的藉口。

她又指被告在案發前已經到過街站兩次,顯示被告有預謀,形容社會上大部分人都覺得案件可怕,又認為受害人在案件中無受到嚴重傷害只是幸運。

法官又指相關控罪的量刑要就每宗案的本身情況判斷,難以參考其他案件,而本案除了被告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基於案情嚴重需判處阻嚇性刑罰,就有意圖傷人及傷人兩項控罪,分別以12年及3年為量刑起點,減刑後分別判囚9年及27個月,同期執行;

就刺傷何君堯的案情,被告原本被控企圖謀殺罪,他否認該控罪,但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而企圖謀殺罪,則交由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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