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逾期為兒子辦出生登記 被判罰款1200元

一名男子因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被判罰款1200元。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本港居民因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被判罰款1200元。 入境處早前就一宗未有依法為子女按時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展開調查,發現一名男子未有為其在2017年6月在本港出生的兒子辦理出生登記。該名男子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父母未有為其嬰兒在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的控罪。他承認控罪,被判罰款1200元。 該名男嬰出生登記其後於2018年8月完成。入境處提醒,父母須按法例在嬰兒的出生後42天內為其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以免因逾期辦理而損害子女可得的醫療、教育和福利等相關權益。此外,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2000元或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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