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裁定死於自殺 母親稱兒子收學校電話才墮樓

16歲男學生去年被發現倒臥在元朗洪福邨洪塱樓外,送院後不治,死因庭陪審團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是死於自殺。 男生的父母今日在死因庭作結案陳詞,他母親表示,兒子曾經表示「不懂甚麼是愛」,但她說,兒子已給了他們很多愛,自升上中學後,兒子逢星期六會自動自覺做家務,又說兒子在她心目中是最好的孩子,這些就是他給予父母的愛。她認為,學校老師不應在晚上打電話給學生,與學生直接對話,指兒子是因為接到電話才會跳樓自殺。 男生父親則說,自己應負很大責任,沒有教導兒子有困難時如何面對,也不知兒子那麼脆弱。他形容事件原本只是「細路仔犯錯」,希望這事能給教育工作者一些參考,減輕中學生的壓力。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在男生父母陳詞時數度截停,表示理解家長的感受,但死因庭聆訊只為查究死者死因及狀況,死者父母的陳詞在死因庭而言並非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