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網上賣狗肉 專頁回應唔夠賣 「上新聞後更加多客人」

疑網上賣狗肉 專頁回應唔夠賣 「上新聞後更加多客人」

有fb專頁公然出售「香肉」,聲稱兩斤的價錢為328港元。事件已引起漁護署展開調查,並且有多間媒體報道此惡行。孰料相關專頁在貼文下猖狂留言,「多謝大家幫我分享比(畀)更多人知道,黑粉也是粉」,更指「上左(咗)新聞後,我更多流量更加多客人」,強調「一日都唔夠賣」,因此「唔得閒覆你地(哋)同睇留言,努力做到最好味」。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