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違禁制令 岑敖暉藐視法庭判囚6周兼付訟費

涉及民主派初選案的前區議員岑敖暉,前年5月8日在社交媒體發表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被指促進、鼓勵或煽動暴力,違反高等法院發出的臨時禁制令。他承認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6星期,另外需付25000元訟費。 法官判刑指,被告拒絕應警方要求撤回文章,律政司致函時再度拒絕,直至案件進入法律程序才改變主意,形容是「最後一刻的悔意」,因此判緩刑並不合適。法官認為,被告於網上的煽動舉動與服務社區的形象不符,被告作為公眾人物,更應注意言行,以身作則。但接納被告有真誠歉意,而律政司有延誤起訴,需負上部分責任。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為個人榮譽參選區議員,而是真誠希望服務市民,又呈上過百封街坊求情信,岑敖暉亦親自撰寫求情信,承認因為魯莽犯案,無意鼓吹暴力,對事件深感後悔,並就此致歉。 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訊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教唆他人從事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