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非禮上訴遭駁回 官倡設機制禁犯案司機重操故業

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申請,司機需服刑至今年7月8日。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夜更的士司機陳家樂在前年8月29日凌晨,接載一名有醉意的女乘客,原本由灣仔前往小西灣,但司機把車駛往柴灣僻靜處,女乘客忽然感到司機把手伸入她的胸部,質問他「你喺度做緊咩呀?」,司機縮手,下車打開乘客車門及表示「你咁麻煩,我唔車你啦」,女乘客沒有電話在身即落荒而逃。的士司機早前就定罪及判罰提出上訴,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申請,司機需服刑至今年7月8日。 高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陳廣池在判詞指,上訴人理據薄弱,更在後語部分指出,有關部門或執法部門應考慮是否設立機制,禁止或限制有這類案件定罪紀錄之的士司機持有的士駕駛執照和駕駛的士,以保障社會人士,尤其是弱勢社群。 法庭記者:方嘉欣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