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智文遭入稟追討七千萬賣地佣金

盛智文昨發聲明強調指控毫無事實根據,深感遺憾和震驚。

星島日報報道】有「蘭桂坊之父」之稱的永利澳門非執行主席盛智文,遭兩名居於澳洲的男子入稟高等法院,指控他在十一年前違反承諾,未有向兩人支付澳門賣地所得的佣金或其他款項,要求法庭下令盛智文支付九百二十萬美元(約七千二百二十二萬港元)。盛智文昨發聲明強調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對事件深感遺憾和震驚。他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對案件三緘其口,但形容案件是「瑣碎無聊」(frivolous)。 兩名原告人分別為Raymond John Gulliver 和David Solomon Vereker,兩人均報稱居住在澳洲。他們將被告盛智文的郵寄地址,列為中環干諾道中南豐大廈十九樓。該地址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董建華創立的「團結香港基金」的辦公室,盛智文是基金會的理事。 根據入稟狀,盛智文約於二〇〇八年八月或九月與兩名原告人達成口頭協議,盛智文出售澳門一些土地後,會向原告人支付百分之二十的佣金或其他款項,但盛智文未有付款。原告人要求盛智文支付九百二十萬美元,並交代他在涉事土地買賣中所收的一切佣金或其他款項,並賠償原告人損失。入稟狀未有交代上述交易的詳情,或原告人與盛智文的關係。 記者昨致電盛智文查詢他與兩名原告人關係,盛智文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能交代太多案中細節,但他坦言不記得入稟狀所指的土地交易,又強調自己並無可被人控告的把柄,對今次官司滿有信心。 盛智文昨亦透過公關發新聞稿指,案件「是一則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的起訴」,他對事件深感遺憾和震驚。由於指控嚴重,他質疑指控背後的真確性,已即時將事情交由律師作適當處理。盛智文在文末更押上自己「於香港社會上的聲譽」,「確切否認是次的指控,並保留尋求一切法律途徑以澄清及保障本人名譽之權利」。 身兼多職的盛智文本身是蘭桂坊集團主席、香港公益金名譽副會長及天星小輪董事,並在信和置業、尖沙咀置業、無線電視等多家上市公司,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他在去年二月七日獲委任為永利澳門非執行主席。案件編號:高院民事四一六——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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