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指消費券有限制 中小企食店聯盟促一次過發放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向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分期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認為消費券有限制,因為對基層市民來說,最大的家庭開支來自水電、租金及交通,基層平日購買家庭用品時,會趁平才購買,擔心市民要因消費券的時限而被迫消費,變相出現「濫消費」,形容做法極不合理,他相信向公眾派發現金較為合適。 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就認為,當局應一次過發放5000元,而非分期發放,較能刺激本地消費,讓市民自行分配如何使用,他憂慮消費券措施金額會較多流向大集團,小店受惠有限。 林瑞華說,有部分小型食肆仍沒有電子支付系統,亦擔心市民使用電子消費券時,小店是否要付出有關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