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曾浚瑛阻立會保安案 控方覆核刑期失敗

曾浚瑛。凌沛恩攝

社民連成員曾浚瑛前年參與反東北示威時,在立法會停車場被保安員發現,他拒回應是否有訪客證,去年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並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控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出覆核刑期,指保安員因被告行為而受傷,認為判以社會服務令未有阻嚇性。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去年判刑時已考慮被告行為有襲擊成分,雖同意判處時數略嫌過輕,但被告已完成所有時數,故裁定控方覆核失敗,並需支付七成訟費。 控方指被告於2011年曾因襲警被定罪,當時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次判處的時數比過更輕,不論對被告或其他人均沒有阻嚇性。控方又指被告屬於一個比較激進的政治團體成員,在今時今日香港的政治生態下,被告重犯機會不會輕微。辯方指控方說法對被告不公,沒有基礎,亦不能認為政治團體為犯罪組織。 法庭記者:凌沛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