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購7灣仔物業作社福設施 區議員轟浪費公帑

【on.cc東網專訊】政府早前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200億港元計劃分3年在全港18區購買約160個物業作社福設施,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灣仔區議會社區建設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今午(6日)召開會議,就灣仔區設置的福利設施進行討論,多位區議員認為社會福利署(社署)沒有善用當區閒置空地及「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等,反而用高昂價格向發展商買地,完全是浪費公帑。

社署擬於灣仔區購置7個物業,包括幼兒中心、長者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等。區議員羅偉珊指,計劃涉及200億港元,屬於大數目,要求政府提交初步選址,又建議使用閒置用地,例如舊灣仔警署、灣仔學校等,甚至擴展GIC用地,而並非用市價去買地擴展。

區議員麥景星認為,計劃應活化設施而不是幫地產商,促請社署交代灣仔區購置物業所花費用。委員會副主席陳鈺琳亦指出,政府不考慮「曬緊太陽」的閒置用地,反而用公帑買地擴展,不可接受。她又擔心政府選址問題,提醒在考慮分處地址時,必須選在原中心附近,才能確切解決現時中心面積不足問題,真正做到分流。

社署總行政主任(策劃)劉漢華回應指,選址方面主要由規劃處統籌,在統計閒置用地或空置校舍後,若認為可作長遠發展,例如地理位置、便利程度及無障礙設施等均符合要求,則會考慮採納,惟現階段在灣仔區見不到有適合的地方。他又指,購置私人物業的計劃屬短期措施,回應迫切的社福需求,料最快明年首季可購入物業;相反若使用政府空置用地提供服務,由於涉及改建原有規劃,需時5年以上。

他強調,如果同時間發現合適的閒置土地,也會同步進行有關改建計劃。另亦會以鄰近原有社福設施的條件選址,而督導委員會會在購置物業時作出評估,定出最高價格,絕不會出現高價買地的情況,而公開選址會不利政府購買及令市場抬高價格,故現階段難以公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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