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污水|中方:達成共識非立即全面恢復水產品進口 亦與日童遇害無關(更新)
有報道指日本政府與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已決定,在機構框架下以中國亦參與的形式,加強核污水監測機制,中國將表明恢復從日本進口水產品。共同社引述多名外交消息報道,圍繞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排放核污水入海,日本與中方磋商,計劃擴充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國職能,允許對海水及排放前經處理的核污水進行採樣;鑑於新的監測機制,中國表明將切實恢復從日本進口水產品。
日方同意設長期監測確保獨立取樣
央視新聞報道,中日將就福島核污水排海問題發表共識。據了解去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啓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以來,中日雙方圍繞這個問題密集磋商,今年8月中下旬達成雙邊共識。消息人士透露,中方堅决反對核污水排海的立場無變,共識主要內容是日方同意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確保包括中國在內的利益攸關國實施獨立取樣監測,有助於中方及時獲得全面、真實、有效的數據,更有效、更及時阻止不符合標準的排放。報道又指日方提出日本水產品輸華限制問題,但中方強調首先要進行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此後基於充分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准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達成4項共識
央視及後報道有四點共識,第一是日方明確將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盡最大努力避免為人體和環境造成負面影響,持續開展海洋環境及海洋生態影響評估。第二是基於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的關切,日方歡迎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確保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有效參與其中,以及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監測與實驗室分析比對,得以實施。第三是雙方一致同意,本著負責任態度、基於科學持續開展建設性對話,妥善處理涉及排放的關切。第四,中方表示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及世貿組織規定,中方對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採取緊急預防臨時措施,中方將在有效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長期國際監測及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實施後,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准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日雙方達成共識文件並不意味中方立即全面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中方將會繼續以世貿組織和中國法律法規為遵循,以科學事實為準繩,以確保安全為前提,在有效參與相關監測活動,實施獨立取樣並確認結果後,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中方將與日方開展技術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滿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復符合規准的日本水產品進口。有關磋商結果和政策調整會及時向社會公告。
另外,有日本傳媒提問,中日發布共識文件的時間,與深圳日本人學校學生遇襲案件發生的時間接近,詢問兩者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毛寧回應,中日雙邊共識的內容、發表時間,是經過雙方密集磋商確定。關於日本男童在深圳遇襲的個案,中方已經多次表明了立場,強調兩者沒有關聯。
岸田文雄格羅西今電話會談
共同社又指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格羅西,今日(20日)舉行電話會談,就強化監測機制尋求達成共識,外界焦點是日方能否實現全面撤銷水產品進口禁令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