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批評選舉事務處於遺失電腦事件中警覺不足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透露,早前選舉事務處遺失電腦事件中,載有選委資料的電腦,只儲存1200名選委的名字,不屬敏感的個人資料,但另一部載有全港3百萬名選民資料的電腦,儲放了選民姓名、地址和屬敏感個人資料的選民身份證號碼。 私隱專員批評選舉事務處對個人資料私隱保障認知、警覺性和內部溝通不足,指引規例欠缺清晰或沒有依從,未能滿足大眾的期望,無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選民的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完成事件的調查報告,形容今次個案獨特,無先例可援,雖然資料已經經過多重加密,外洩風險低,但認為處方應可避免遺失電腦,又指選舉事務處所採取的保安措施,與資料的敏感程度,以及洩漏可能引致的損害,平衡失據,聲稱提供的服務與引申的風險不合符比例,又認為選舉事務處檢視及審批使用屬敏感個人資料的查詢系統非常粗疏,蕭規曹隨,無按情況檢視或更新制度。 私隱專員已向選舉事務處送達執行通知,要求禁止為行政長官選舉活動,下載或使用地方選區選民姓名及地址以外的個人資料,制訂有關選舉活動中就處理個人資料的內部指引,並確保職員遵從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