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走國殤之柱限期屆滿 港大︰合法合理處理

【Now新聞台】香港大學要求移走國殤之柱的限期屆滿,港大指會徵詢法律意見,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而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指,港大與國殤之柱的擁有人商討較為合適。

香港大學上周去信支聯會,要求周三傍晚移走國殤之柱,限期屆滿後,國殤之柱仍放置在港大黃克競樓平台。

有人颱風下到場拍照留念,有學生不滿校方的決定。

港大五年級生簡同學:「現時移走某程度上是一個象徵意義,告訴大家學校對時事的自由、學生的言論自由有些打壓。即使校方不是明確表示也好,學生與學生之間對這方面亦不再敢言。」

港大四年級生呂同學:「那不只是國殤之柱,其他校園任何象徵政治聲音的,例如太古橋上的字,甚至不只是象徵式、實質的、虛實些的師生共治,學生至大學任何一個成員的政治權利,都會成為校方作為表態的工具。」

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在限期屆期屆滿前發聲明指,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才是國殤之柱的擁有人,據知他亦已委託律師跟進,認為港大與高志活接洽處理較為合適。

蔡耀昌又重申,港大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期望校方依據過往20年的行事標準,容許國殤之柱於校內豎立。

港大在期限屆滿後回應指會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

國殤之柱98起擺置在港大,高志活曾經在2013年來港修補國殤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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